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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食药监局学习贯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1日  郑州资深律师   http://www.zzzslsrxf.com/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3月31日,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科组织各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及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单位30余名负责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

会上,重点学习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义务、销售者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条款,使企业、商户明白食品经营单位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要从市场准入、进货查验记录、抽样检验等方面,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日常管理,把好食品安全关;使监管人员明晰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边界、相关主体义务、市场准入具体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还就如何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从市场准入、进货查验记录、抽样检验等方面,对农贸批发市场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做好监控,并保持常态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