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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划伤幼童面部被刑拘 只因与其父母口角

2017年6月19日  郑州资深律师   http://www.zzzslsrxf.com/

女子划伤幼童面部被刑拘

云南网讯 近日,家住昆明罗丈村的1岁男童被人用刀划伤面部破相,该案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获悉,伤童的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与男童父母发生口角,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据警方通报,2017年1月13日15时,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金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罗丈村有一名1岁多的小孩被人用刀划伤,伤者已被家属送往甘美国际医院,具体情况不清。

接警后,金星所民警立即赶到甘美国际医院。经调查,2017年1月13日当天受伤儿童阳某某(男,1岁7个月)在罗丈村一幢三楼的出租房家中由其奶奶照看,14时40分左右因家中需要换液化气,于是阳某某的奶奶把其独自留在家中,下楼开大门接换气工人,随后听到孩子大哭,上楼进家发现孩子满脸鲜血,遂急忙送孩子到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发现孩子脸部有两处刀伤,目前已接受手术治疗。

经对案发现场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与伤者租住在同一栋楼房四楼的杨某某(女,24岁,广东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该人带回派出所审查。通过审查,杨某某交待其曾与受害人阳某某的父母发生过口角,一直怀恨在心,并寻机报复。杨某某对其实施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知识普及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该罪的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