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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对象
2017年12月8日
郑州资深律师
http://www.zzzslsrxf.com/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 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 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 劳动改造的罪犯
6. 劳动教养人员
7. 收容审查人员
8. 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文章来源:
郑州资深律师
律师:
刘明鑫
[郑州]
河南郑韩大有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zzslsrxf.com/news/view.asp?id=90019865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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